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

國民電腦應用計畫_教育部_日出? 亦或 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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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電腦應用計畫_教育部_日出? 亦或 日落?
by AYO 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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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本文參考至:
教育部 98 年度「國民電腦應用計畫」

歡迎參觀 AYO 阿佑 個人的電腦技術園地
http://tw.myblog.yahoo.com/kain-0913/

下面有 國民電腦應用計畫全文,知道各位讀者也許懶的看,
也許因為懶的看會漏掉一些 ""有趣"" 的重點,
重點節錄如下:

把這些片段資訊整合一下,
1. 目前 就讀國小 3 年級 以上至國中 1 年級
   (意思是說 補助對象都是 小朋友)
2. 結合自由軟體採購轉贈,並包含 18 個月上網費用
   (此方面在下親眼看過了,這是 edubuntu,

   並且贈送 18 個月中華電信 ADSL)  
3. 建立管理機制:建議由學校教師(或結合數位機會中心人力資源)

   組成輔導團推動實施,每一學童配有一位輔導員。
   各縣(市)輔導員名單提報(意思是說 國小老師囉! 
   一位學童配一為輔導老師,是要累死老師? 
   國小老師教數學的,Linux很猛?? Ubuntu很厲害? 
   但是長官的公文,能不遵守?)
4. 每戶補助一台電腦計新台幣 1 萬 3,320 元為上限,
   上網費用以每戶補助 18 個月計新台幣 3,582 元為上限

   (含安裝接線費) (總共 NTD $16,902)
5. 每位輔導老師,必需每學期提報輔導對象,

   課業進步的証明,並且要求小朋友用 Ubuntu 寫作業,
   其次被補助的小朋友必須要利用課餘時間

   去參予學校辦的 edubuntu 輔導
6. 針對低收入戶 或者 清寒學生,每戶僅限申請一台,

   有申請過的不得再申請,今年名額 1000 名

此事件起源是 AYO 阿佑 的一位認識的朋友,
一位單親媽媽,希望 AYO阿佑 去他們家修個電腦,
想說沒什麼事情,就去幫點忙,一看電腦,
哇塞!!! 三個國小的小朋友,用 edubuntu 耶!!
(edubuntu 為 Ubuntu 的一個分支,屬於教育體系做發展,
整體結構目前幾乎 100% 相同 Ubuntu)

詳細詢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 教育部 國民電腦應用計畫,
用 清寒學生的身份申請的,
(雖然三個小朋友,但是每戶限申請一台,所以也只有一台)

看了這些硬體設備,其實還不錯,而且是新品,
到府完全施工到好,完全免費,
ASUS電腦 + HiNet ADSL(18個月),政府花費 NTD $16,902,
單就硬體方面,是真的沒話說

但是為了 edubuntu 作業系統,小朋友必須課餘時間去參加研習,
而且 1000 個名額,就是搭配要有 1000 名老師做輔導,
並且要求小朋友用 edubuntu 寫作業

但是軟體規劃,以 AYO阿佑 的專業眼光來看,
設計的不錯,完善的中文化,完善的 ghost 復原,
已在下 AYO阿佑 的觀點來看,本人接觸 Linux 將近 10 年,
但現在小朋友就要馬上使用 edubuntu,
是否會太早了點呢??

最後,AYO阿佑 本人其實最大的心得 & 重點 只有兩樣 :
1. Linux 使用了 GPL 的特性,正在深耕一般大眾,
   意思是說 未來的幾年 微軟M$ VS Linux 勢必會開始大戰,

   也許演變到後來會變成不死不休的局面
2. 說難聽點,小鬼頭用 edubuntu,做什麼?? 您知道嗎?? 

   AYO阿佑 可是自己親口問那些小朋友的,
   那些小朋友說,請叔叔把電腦修好,

   我要玩 ""摩爾莊園""(女生小朋友說的),
   我要玩 ""忍豆風雲""(男生小朋友說的),

   Mozilla FireFox 還要幫他們裝套件,
   不然還會破圖,字型有問題等等,

   幫他們搞了一晚上 ""為的小朋友只想要打電動""!!


詳細內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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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98 年度「國民電腦應用計畫」

說明97/9 教育部電算中心

壹、計畫目標 照顧中低、低收入戶有學童的家戶
    享有公平的資訊科技環境應用機會,
    並提升學童與民眾的資訊素養與生活品質。

貳、執行期程 自本部函文通知核定日起至 3 個月內完成採購配送、
    教育訓練和管理機制建立等,
    另持續 3 年的實施維護、使用追蹤管理等。

參、執行內容 地方政府督導執行內容包括:
    1、依核定名單每戶贈送一台國民電腦,
       應與受贈戶簽署切結書【附件 1】,
       確保其家中無電腦、且能配合國民電腦使用、回報使用狀況、
       接受相關學習成效檢測、配合本案相關推動業務等。申請說明,
       詳見【附錄:國民電腦申請作業原則說明】;
       各縣(市)國民電腦需求名單提報,詳見【附件 2】。
    2、國民電腦採購:結合自由軟體採購轉贈,
       並包含 18 個月上網費用,
       設備免費運送至家戶(或指定地點)並協助安裝上網,
       設備外殼應標有明顯的「教育部國民電腦專案」
       字樣及維護服務專線電話。
    3、維護與保固:提供至少 3 年的保固,由得標廠商維護,
       使用期間受贈家戶將電腦送至固定維護服務地點
      (例如:學校、數位機會中心),
       各縣(市)教育局督導維護與保固的執行,
       並督促至本部國民電腦網(http://icare.moe.gov.tw)填寫維修狀況。
    4、教育訓練:3 個月內完成辦理每位學童至少 6 小時的
       使用國民電腦相關培訓與應配合事項,
       另可辦理親子班課程、家長說明會等,
       累計一年內應完成辦理至少 18 小時教育訓練或培訓。
       受贈者應接受各縣(市)教育局各項學習檢測
      (可結合學校、數位機會中心共同辦理資訊素養、
       數位應用成效能力等檢測),學習成果回報本部。
    5、建立管理機制:建議由學校教師
      (或結合數位機會中心人力資源)組成輔導團推動實施,
       每一學童配有一位輔導員。各縣(市)輔導員名單提報,
       詳見【附件 3】。
       (1) 學童上網安全防護措施與管理:
           建議由輔導團給予正確網路使用輔導,
           及建立學童網路使用行為的追蹤作業等。
       (2) 建立國民電腦使用學習社群:
           建議由輔導團組織受贈學童成立學習社群,
           施予定期輔導學童,瞭解使用狀況和追蹤使用績效等。
       (3) 定期辦理學習輔導,應用數位學習軟體、自由軟體等,
           提升課業學習或資訊技能。
       (4) 其他管理措施:由各縣(市)規劃辦理;
           及由本部公佈後各縣(市)配合實施。
    6、規劃至少 3 年的實施期間,
       追蹤受贈學童的電腦使用狀況和管理機制,
       每季回報本部資訊(國民電腦網 http://icare.moe.gov.tw),
       需回報和評量項目涵括有:
       (1) 電腦使用狀況:電腦設備正常運作、
           電腦故障情形、電腦障礙排除
          (老師協助或維護廠商協助等)、使用頻率(天數/每週)、
           使用時間(時數/每天)、使用人數(人數/每天)、可寬頻上網、
           上網時間(時數/每天)、電腦使用哪一種作業系統、
           有輔導自由軟體的操作、
           家戶成員電腦應用素養的提昇、派員至住處查訪電腦的使用等。
       (2) 電腦對於學習效率的幫助:
           由輔導員定期評量後繳交使用電腦後的學習成效提升數據
           等資料,於每學期末上網填寫一次。
       (3) 電腦應用素養的提昇:定期採用自由軟體完成相關電腦作業
         (如:讀書心得報告、學習內容整理、簡報等)
          並繳交回報,或者提升電腦技能等評量回報。
       (4) 對於學科能力的提升:由輔導員或學童定期上網
          填寫國文、英文、數學科每次月考成績。
       (5) 其他:配合本部不定期考核、
          研考會每年的國民電腦使用狀況調查等。
    7、宣傳與推廣:
       (1) 各縣(市)自行規劃辦理至少 4 次之中低、低收入戶數位學習、
           當地成果或推廣活動等地區性(全縣鄉鎮)宣傳推廣與交流。
       (2) 規劃與執行縣(市)內推動自由軟體應用的宣傳和獎勵活動。
       (3) 規劃與執行全國性推動自由軟體應用的宣傳和獎勵活動。
       (4) 規劃與執行本計畫設備使用和自由軟體應用的學童
           追蹤管理系統、建立學習社群等。
    8、其他
       (1) 配合本部舉辦之縣市聯合工作會議:
           預定每季召開,定期追蹤本計畫推動進度與概況,
           將邀集所有縣(市)政府管理單位主管進行報告與分享,
           並舉行綜合座談研商解決各縣(市)所面臨的議題。
       (2) 配合本部舉辦之全國國民電腦應用競賽活動:
           各縣(市)辦理國民電腦應用競賽活動,
           遴選出各縣(市)應用優秀學童參加全國性競賽,
           以鼓勵的方式促進本計畫之運作。
       (3) 國民電腦及上網服務之交貨、
           驗收與付款由各縣(市)政府執行。
肆、推動執行分層負責 以下依教育部、地方政府、學校、
    受贈戶等分別說明應負責的職責。
    1、教育部
       (1) 統籌電腦、網路設備採購轉贈
       (2) 建立管理和輔導追蹤機制
       (3) 督導地方政府執行成效
       (4) 全國性宣傳推廣、交流和鼓勵學習活動
       (5) 各部會、廠商及民間單位資源協調整合
    2、地方政府
       (1) 執行電腦與網路採購、問題諮詢服務及輔導員招募管理等事宜
       (2) 規劃辦理學童、家長及輔導員教育訓練、學習競賽活動
       (3) 定期追蹤縣(市)內受贈學童電腦使用情形
       (4) 地區性(全縣鄉鎮)宣傳推廣與交流
       (5) 地方資源募集
    3、學校
       (1) 輔導學生使用與學習(設備保管、正確使用等)
       (2) 協助追蹤校內受贈學童電腦使用情形
       (3) 協助鄉(鎮)區域宣傳推廣與交流
    4、輔導員(學校老師、退休老師、義工及大專志工等)
       (1) 輔導學生資訊素養、生活應用及自由軟體使用
       (2) 協助受贈學童定期回報電腦使用情形
       (3) 國民電腦相關諮詢協助
    5、學生戶(學童及其家庭成員)
       (1) 保管及善用設備(家長協助)
       (2) 配合輔導員輔導,及定期回報電腦使用情形
       (3) 參加各相關單位辦理之教育訓練、學習競賽等活動
       (4) 參與國民電腦應用學習社群
       (5) 其他與學校配合事宜
    6、其他單位(結合民間單位共同協助輔導使用)
       (1) 贊助計畫推動所需資源
       (2) 其他合作事宜
伍、督導考核
    1、各縣(市)政府於計畫執行期間,
       應依本部之要求派員參與相關會議,
       提供各階段工作進度及成果等資料
      (上網填報季報告、提交書面報告和電子檔報告),
       作為追蹤考核,及接受本部各項審查和督導;
       本部並得視需要實地訪視。
    2、本部視計畫之執行成效,
       作為後續各縣(市)政府資訊教育經費補助之評核依據。
陸、經費編列
    1、補助各縣(市)經費包括資本門、經常門二部份,
       依實執行和核銷,若有餘款應繳回。
       (1) 資本門部份:
           以每戶補助一台電腦計新台幣 1 萬 3,320 元為上限
          (含軟硬體設備、操作訓練、維護與保固等),
           視各縣(市)提報戶數(台數)
           核定補助經費。
       (2) 經常門部份:上網費用以每戶補助 18 個月
           計新台幣 3,582 元為上限(含安裝接線費)。
           另含教育訓練、活動辦理、雜支等,
           視各縣(市)提報戶數(台數)核定補助經費。
    2、直轄市補助原則:
          依「教育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規定,
       教育部對台北市、高雄市 2 直轄市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 50%,
       餘款由 2 市自籌。

【附錄】國民電腦申請作業原則說明 98 年度國民電腦申請作業
 及審查原則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領有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2) 家中有 97 學年度就讀國小 3 年級(含)
         以上至國中 1 年級(含)以下之在學學童。
    (3) 家中未擁有電腦設備(包含再生電腦)。
    (4) 學童家長須簽署切結書【附件 1】,
          並同意配合國民電腦應用計畫相關規定。
    ※須同時符合(1)(2)(3)(4)所有條件,
      由各縣(市)政府針對申請者進行需求調查,
      提出優先補助順序名單。
    註 1.符合申請資格者,每家戶僅限補助一台國民電腦。
    註 2.若該家戶已於 96 年度及 97 年度受贈國民電腦,則不再補助。
    註 3.切結書規定項目可依各縣(市)情況酌予調整。
    註 4.申請學童若為無固定住所、身心障礙者、
         安置寄養家庭等特殊情況,
         請於需求名單【附件 2】之備註欄詳細註明。
二、補助名額: 全國共一千名,
    依據各縣市國民電腦應用計畫執行成效,
    予以分配補助台數。
三、補助優先順序:
    (1) 第一優先:
      國小 3 年級(含)至國中 1 年級(含)之低收入戶在學學童。
    (2) 第二優先:
      國小 3 年級(含)至國中 1 年級(含)之中低收入戶在學學童。
四、作業原則:
    (1) 申請資料填寫不齊全,標示*項目皆為必填欄位,
        缺填一項即視同資格不符,亦不予通知補件;
        資料填寫格式不合並超過十筆者,則通知退件。
    (2) 非就讀國小 3 年級至國中 1 年級之在學學童者、家中已有電腦者、
        家中已申請過再生電腦者、非中低、低收入戶者、
        96 年度及 97 年度該家戶已受贈國民電腦者,皆不予補助。
    (3) 96 年度及 97 年度該家戶已申請核可者,
        但電腦已遺失或毀損者,亦不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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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後語:
AYO阿佑 覺得 教育部國民電腦應用計畫,
立意甚好,用 edubuntu,當然是為了節省經費,
但是 副作用也許會比較大些,
拖累了這麼多國小老師,也拖累了清寒學生,
並且因為需要上課後研習,國民電腦的edubuntu,
不能私下改成 Windows XP,
因為要上課,要用 edubuntu 寫作業,

唉~~~ 在下真的覺得怪怪的,以生物學的角度來說,
投入變因,是進化的開始,
但是進化就得要突變,突變有的變強,
有的變弱,有點不突變,
然後就變成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問題在 投入變因越大,能適應然後生存者越少,

換句話說,被淘汰的就越多!! 阿現在是怎樣!? 
教育是百年大計,理應穩穩當當的實施,

每個小朋友都是國家棟樑,不能少任何一個人,
但是教育部的國民電腦應用計畫,
無疑的是拿清寒學生來做生物實驗,

AYO阿佑 認同的是 立意甚好的計畫,
但是不能苟同這種實施方式,

根本是拿清寒學生來當白老鼠,此方式甚是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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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轉載,但請務必說明原出處

歡迎參觀 AYO 阿佑 個人的電腦技術園地
http://tw.myblog.yahoo.com/kain-0913/



1 則留言:

  1. 不知道可以這樣說嗎?
    主其事者, 其實都還是Win-tel的慣用者, 對UNIX-like的特性瞭解僅止於皮毛,
    即使是業務上理應瞭解與慣用的職員, 其實也只是瞭解多一點點,
    連大人都做不到的事, 卻想寄望小朋友去突破, 很顯然地,
    這絕非謀定而後動的策略執行, 而比較像是進行表面功夫與消化預算.
    以前跟長官們提過多次, 推廣自由軟體宜先從網管等比較具備應用層面
    的部份下手, 評鑑時也應從基礎面與內容觀察, 而不是看到美美的網站
    就覺得夠用心. 其次才是業務人員與教師, 在使用與操作觀念上的轉變與
    適應.
    總之, 大人做不來的事, 就不必寄望小朋友了.
    網咖根本就是電動玩具店, 哪有幾人在上網找資料的.
    [版主回覆08/26/2009 10:37:20]是呀!! 想玩 Linux,不是出一張嘴就可以變很強很猛,
    這是動不動,要花上多年的工夫,
    而且是每天都要摸的狀況,要花上很多年才有辦法習慣,
    教育部國民電腦計畫,其立意甚好,幫助清寒學生,這個是美意!!
    因為小孩本就是國家棟樑,每個小孩都是希望,一個都不能少!!
    但是,搞個 edubuntu 給小孩學習,也 OK 啦!! 但是好歹也放在高中、大學吧!!
    叫小學生學習 edubuntu,他們看卡通都來不及了,還管你啥 edubuntu,
    就在下親眼所見的狀況,那些小孩,只是想利用 edubuntu 來打電動而已,
    這是真的,也是在下親口所問,親眼所見!!
    以上  AYO 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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